認識組織:組織管理的三種觀點

組織」(Organization)由群體組成,追求特定目標,並以正式結構來協調活動,且受所在的各種環境影響。組織的五個元素是:「目標與策略」、「組織成員」、「正式結構」、「生產科技」與「環境」。

組織的存在與運作,必須為「利害關係團體」創造所需的價值。「利害關係團體」(Stakeholders)是指與組織有利害關係的個人或團體,如管理階層、供應商、顧客等。組織的利害關係團體分為「外部」與「內部」兩類,企業組織的內部利害關係團體包括股東、管理階層與一般員工,外部則如顧客與供應商等。

組織結構與設計

在一個初創且規模小的組織中,因為業務量少而單純,且人員數不多,通常分工不精細,部門化程度亦低。然而當組織開始成長,員工人數增加時,設置功能部門、專業分工、正式化規章及標準作業程序就有其必要性。而隨著規模擴大,部門分工越精細,甚至多角化經營,都必須配合著「組織結構」的調整,以因應實際需求;此時也需要更良好的協調整合方式。

組織文化的塑造與管理

組織文化」(Organizational Culture)為組織成員共享的價值觀與行為規範。「價值觀」(Values)是用來分辨哪些行為、事件或結果是受到期望或厭惡的判斷準則、標準或指導原則。「規範」(Norms)則是一群人所共同認可的做事標準或方式。

組織的永續性:治理、倫理及社會責任

組織所以能存在,是因為滿足了利害關係人的需求。但有時候管理階層會以自利而非利害關係人的利益為目標做決策,這就可能傷害利害關係人,而失去他們對組織的支持,最後影響到組織營運的永續性。

組織設計的權變管理

組織結構只有適不適合,沒有最好的標準設計方案。每個組織會因其在「複雜化」、「整合機制」、「正式化」與「集權程度」四個構面設計上的不同,呈現不同的結構形式,一為「機械式結構」,另一種是「有機式結構」。

管理組織的生存環境:生態與體制理論

組織生態理論」(Organizational Ecology Theory)觀念是引自「生物生態理論」,包括物種的變異、生存競爭、自然的選擇等概念。主張組織無法即時改變自己去適應環境的變動,因此其存亡決定於環境選擇的力量。

在生物學上,「族群」是指某物種個體的集合,特定區域內的族群個體數量稱為「族群密度」。在特定環境中,生物族群之數目會受到環境資源總量的限制,「環境的負載能力」便是指在不傷害環境下,一個族群所能生存的總數量。